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這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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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0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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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這件事
匯算清繳,簡單說,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基礎上“查遺補漏,匯總收支,按年算賬,多退少補”,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,也可以稱為年度匯算。匯算清繳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新個稅法將員工取得的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(quán)使用費收入合并為“綜合所得”,以“年”為周期計算應繳納個稅。因此,需要在平時預扣預繳稅款基礎上,于年度終了時進行匯算清繳,計算年度全年應納個稅,再減去年度內(nèi)已預繳的稅款,向稅務機關(guān)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(jié)清應退或應補稅款。
我公司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人: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(lǐng)取工資薪金,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(5000元/月);
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人。
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人: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,則不論補稅金額多少,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;
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,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,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;
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。
員工可以在個稅APP上進行收入納稅明細查詢,3月1日后可在個稅APP上進行綜合所得匯算申報。
稅務機關(guān)將通過網(wǎng)上稅務局(包括個人所得稅手機APP、網(wǎng)頁端),根據(jù)一定規(guī)則為員工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,如果員工對預填的結(jié)果沒有異議,系統(tǒng)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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